资讯与指南
越南第13个月薪资与春节奖金:法律、税务与成本(2026年)
作者 Nguyễn Quốc Trung — 副总经理 · 更新于
越南法律并不要求支付第13个月薪资。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45/2019/QH14号)第104条,奖金是雇主依据经营业绩和每名员工的工作表现自行决定发放的款项。只有当您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时——写入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或已公布的奖金规章——它才成为一项义务。但在实践中,越南绝大多数雇主仍会发放,通常在越南春节(Tết,农历新年,越南最大的节日)之前发放,求职者也普遍对此有所期待。
这就是对众多名义雇主(Employer of Record,EOR)成本摘要反复重复的那句话的简短回答——那句话称,福利与奖金属于"法律或习俗要求的津贴,例如第13个月薪资"。就越南而言,这两个部分需要分开看待,因为它们的预算方式不同:法律强制要求的,您无法通过谈判免除;习俗所期待的,您可以自行决定;而您写入合同的内容,则会把习俗变成法律。
本文将每一项常见福利归入上述三类,说明各自在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何处理,并测算在五个薪资水平下,第13个月薪资究竟会给一张EOR发票增加多少。关于通过EOR雇用一名员工的基础成本——服务费、法定缴费和增值税——请参阅我们的越南EOR费用指南。本文所有数据截至2026年9月。
关键要点:越南的第13个月薪资与奖金(2026年)
- 越南法律并不要求支付第13个月薪资。 它属于《2019年劳动法》第104条下的奖金,由雇主自行决定发放,只有写入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或已公布的奖金规章后才具约束力。
- 第13个月薪资与春节奖金并不相同。 第13个月通常是固定的一个月工资;春节奖金则是浮动的,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挂钩。
- 在越南,奖金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和第158/2025/ND-CP号法令,第13个月薪资、春节奖金或绩效奖金均不计入缴费基数,因此不适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也不适用2%的工会经费。
- 奖金需要纳税。 根据第253/2026/ND-CP号法令,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发放当月预扣,且没有免税额。
- 越南2026年春节人均奖金为8.69百万越南盾,据内务部数据,较2025年增长13%。
- 自2026年7月1日起,免税的现金餐费津贴为每月1,200,000越南盾,取代此前的 730,000越南盾。
- 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员工每年享有12天带薪法定节假日,外籍员工为14天,此前11月24日被定为越南文化日。
- 通过 Nhân Kiệt 的EOR,第13个月薪资会使全年发票增加5.6%至7.1%,适用于10百万至100百万越南盾的税前工资,因为它不产生任何法定缴费。
越南是否强制发放第13个月薪资?
不——在越南,第13个月薪资并非强制。没有任何越南法律要求私营雇主支付第13个月薪资或春节奖金。
《劳动法》第104条将奖金定义为雇主依据生产经营业绩以及员工完成工作的程度而给予的金钱、财物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同一条款将奖金规章交由雇主制定,雇主须在征求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如已设立)的意见后,在工作场所予以公布。征求意见不等于取得同意:决定权仍在雇主。
"第13个月薪资"这一说法本身并未出现在《劳动法》中。它是一种市场惯例,而非法律类别。在法律上,它与其他任何奖金并无二致。
奖金在什么情况下会变成您必须支付的款项?
一旦奖金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中被承诺,并载明确定的金额或确定的计算方式,它就具有可执行性。此类文件有三种:
- 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了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包括工资、津贴及其他额外款项。如果合同写明员工可获得第13个月薪资,则员工有权主张该项权利。
- 集体劳动协议,前提是工作场所已签订此类协议。
- 雇主的奖金规章,一经依据第104条予以公布。
仅被描述为酌情发放、既无金额也无计算公式的奖金,不产生任何权利。这是一个值得审慎作出的拟稿选择。如果您打算每年都支付第13个月薪资,并希望求职者能够据此预期,就把它写进去。如果您希望每年都保留决定的余地,就说明它取决于经营业绩和个人表现,并且不载明固定金额。
如果员工在春节前离职,是否仍应支付第13个月薪资?
这取决于创设该项权利的文件,因为法律本身并未创设。第13个月薪资应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或依据第104条制定的奖金规章所载条款支付。请从该文件中查看两点:
- 资格条件。 如果文件规定该款项仅发放给在支付之日仍在职的员工,那么已经离职的人无权主张。如果它被表述为在全年中赚取的金额,那么离职者有权主张其离职前已赚取的部分。
- 按比例计算。 如果奖金按工作时间按比例计算,那么年中离职的员工通常应获得与其已工作月份相应的份额,其计算基准与年中入职者所用的相同。
未载明金额或公式的酌情奖金,无论员工留任还是离职,都不产生任何主张。稳妥的做法,也是我们协助客户建立的做法,是在奖金规章中明确规定谁符合资格,以及如何处理年中入职或离职者,从而在任何人提出疑问之前就把答案确定下来。
雇主可以削减奖金以惩罚员工吗?
这里常常混淆两件不同的事:
- 已承诺的奖金不得作为惩罚而扣减。 《劳动法》第127条第2款禁止以罚款和克扣工资代替劳动纪律处分。唯一允许的纪律处分是第124条所列的措施:警告、最长六个月推迟加薪、撤职或解雇。如果第13个月薪资是一项已承诺的权利,那么为惩戒不当行为而将其取消,属于被禁止的克扣。
- 酌情奖金可以反映业绩。 第104条依据经营业绩以及员工完成工作的好坏来定义奖金。如果奖金规章确实将金额与个人业绩挂钩,那么因表现不佳而降低奖金或不发奖金,是规章按其载明内容运作的结果,而非罚款。
区分的关键在于:这种削减究竟是对违纪行为的处罚(这是被禁止的),还是基于业绩的奖金的正常运作(这是被允许的)。这也是应当围绕业绩标准、而非一笔固定保证金额来撰写奖金规章的又一理由。
第13个月薪资与春节奖金有什么区别?
第13个月薪资与春节奖金常常一起发放,也常被混淆,但二者是不同的东西:第13个月薪资通常是固定金额,而春节奖金则是浮动的,取决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
- 第13个月薪资通常是固定金额,一般为一个月工资,在年底或春节前发放。
- 春节奖金通常是浮动的。它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个人表现,可能高于或低于一个月工资,也可能为零。
许多雇主把第13个月视为下限,并在此基础上叠加一部分绩效成分。在编制预算时,请将它们作为两个独立的条目:一个是您很可能已经承诺的,另一个是您每年自行决定的。
第13个月薪资通常如何计算?
并不存在法定公式,因为根本不存在法定的第13个月薪资。常见的市场做法是:
- 一个月工资,适用于在整个日历年度都工作的员工。
- 按比例计算,适用于年内入职的任何人:以已工作月份数除以12,再乘以月工资。
- 一个计算示例。 某员工于4月1日入职,在该日历年度工作九个月,月工资为20,000,000越南盾,则可获得9除以12再乘以20,000,000越南盾,即15,000,000越南盾。
"工资"究竟仅指基本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加固定津贴,由您决定。请在合同或奖金规章中加以界定;对于津贴较高的员工,这两种理解之间可能相差可观的金额。
试用期员工和兼职员工能否获得奖金?
这两类人都不享有获得奖金的法定权利,原因与所有人相同:奖金取决于合同或规章的规定。
- 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人员可以被纳入奖金规章,但并无任何规定强制如此;一些雇主只从正式劳动合同开始之日起计算第13个月。无论您如何决定,都应写入规章。
- 兼职员工。 《劳动法》第32条第3款赋予非全日制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在权利和义务上与全日制员工同等对待、不受歧视的权利。如果全日制员工可获得第13个月薪资,那么担任可比岗位的兼职员工也应获得,通常按其工作时数比例计算。
2026年越南的春节奖金有多高?
据内务部工资与社会保险司的数据,2026年农历新年,越南春节人均奖金约为8.69百万越南盾,较2025年增长13%;该数据基于50,000多家企业提交的报告,覆盖4.2百万多名劳动者——这是政府每年向雇主收集的数字。
据政府报纸报道,按企业类型划分的平均值为:
| 企业类型 | 2026年春节人均奖金(越南盾) | 较2025年变化 |
|---|---|---|
| 国有企业 | 9,440,000 | +23% |
| 外商投资企业(FDI) | 9,210,000 | +12% |
| 国内私营企业 | 7,370,000 | +9% |
| 全部企业 | 8,690,000 | +13% |
胡志明市则更高。该市内务局报告称,2026年春节计划发放的人均奖金约为12.02百万越南盾,增长6.8%,数据来自3,802家企业,雇用逾694,000名劳动者,其中个人最高奖金出现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达1.841十亿越南盾。
这些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平均值。就通过EOR聘用的专业人才而言,一个月工资是更有用的规划数字。
在越南,第13个月薪资是否计入社会保险?
不——在越南,第13个月薪资不计入社会保险。第13个月薪资、春节奖金或绩效奖金均不产生任何强制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无论是雇主部分还是员工部分——也不产生2%的工会经费。
原因在于缴费基数的定义。《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第31条第1款第b项将其规定为由岗位或职务工资、工资津贴,以及约定在每个计薪期定期且稳定支付的其他额外款项所构成的月工资。随后,第158/2025/ND-CP号法令第7条第1款将取决于或随生产率、工作过程或员工业绩质量而波动的津贴和额外款项排除在外。第13个月薪资或春节奖金正是此类与业绩挂钩款项的典型例子,因此被排除在社会保险基数之外。
第10/2020/TT-BLDTBXH号通知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其第3条第5款也将第104条项下的奖金列入合同中作为独立项目记录、且不计入工资的福利之列。
这对预算编制很重要,也是成本估算中的常见错误:法定缴费不会因奖金而增加——请按奖金本身编制预算,而不是按奖金加23.5%。 雇主的法定缴费仅按常规月工资计算,在发放奖金的当月不会发生变化。
奖金对员工如何征税?
奖金属于应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第253/2026/ND-CP号法令对《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作出指引,其第8条第2款第i项将货币与非货币奖金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对于雇主支付的奖金,不存在免税额。
税款在发放奖金的当月按月度累进税率表预扣。在单一月份发放一笔大额奖金,可能会把当月的预扣税推入高于员工全年收入所对应的更高税档。年度汇算清缴会将全年收入与年度税档进行核对,从而退还或抵扣多缴部分。关于税档和减免,请参阅我们的2026年越南个人所得税指南。
计算示例:第13个月薪资的预扣税款
以一名月税前工资为30,000,000越南盾、无被抚养人、按税前合同雇用的员工为例,其在春节前一个月获得30,000,000越南盾的第13个月薪资。员工本人10.5%的保险仅按常规工资计缴,即3,150,000越南盾,个人减免为15,500,000越南盾。
- 正常月份。 应税所得为30,000,000越南盾减3,150,000越南盾再减15,500,000越南盾,即11,350,000越南盾,预扣税款为635,000越南盾。
- 奖金月份。 工资加奖金为60,000,000越南盾;保险仍为3,150,000越南盾,因此应税所得为41,350,000越南盾,预扣税款升至4,770,000越南盾。奖金占当月预扣税款中的4,135,000越南盾,约为奖金的13.8%。
- 年度汇算清缴后。 就全年而言,奖金增加3,000,000越南盾的税款,相当于奖金的10%。奖金月份多预扣的1,135,000越南盾,在汇算清缴时退还或抵扣。
上述数字采用2026年的五档税率表和个人减免;它们展示的是规律,而非某一位员工的具体结果。预扣税款在发放奖金的当月激增,随后在全年内趋于平稳。
对外国雇主而言有两点:
- 在税前工资合同下,奖金的税款由员工承担,从其所得中扣除,不会增加您的发票金额。
- 在净工资合同下,即您已承诺一个实得金额时,税款便成为您的成本,就奖金而言,按员工当月的边际税率征税。如果您提供净工资,请按税前还原后的金额而非面值来为奖金编制预算。
第13个月薪资或春节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前提是有书面依据。根据第320/2025/ND-CP号法令——它对《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作出指引,并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除非享受条件及享受水平已在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公司财务规章或奖金规章中载明,否则工资和奖金不得扣除。缺乏书面依据的奖金,是雇主支付却无法进行税前扣除的一项成本。
这正是上文所述的拟稿决定,只是从税务角度来看:使第13个月薪资可扣除的措辞,往往也会使其成为一项权利。如果您希望在不作出固定承诺的情况下获得扣除,就撰写与业绩和表现挂钩的享受条件和计算方法,而不是一笔保证金额。
通过EOR,奖金由作为法定雇主的 Nhân Kiệt 依据我们与您共同设定的合同和奖金条款支付,并作为服务发票的一部分体现给您。
通过EOR支付第13个月薪资的成本是多少?
在 Nhân Kiệt,通过薪资发放的奖金会计入员工发放当月的税前工资。8%的服务费随后按该合并后的税前金额计算。服务费通常的下限2,600,000越南盾和上限5,200,000越南盾在当月仍然适用。如上所述,奖金不产生任何缴费。8%的增值税适用于整张发票,因此也适用于奖金。
下表假设为一名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最高的地区,涵盖河内和胡志明市的主要城区)的越南籍员工,第13个月薪资等于一个月税前工资,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计薪期自2026年7月1日起。
| 月税前工资(越南盾) | 第13个月奖金 | 额外服务费 | 额外增值税 | 当月发票的额外部分 | 占奖金的百分比 | 增加至全年发票 |
|---|---|---|---|---|---|---|
| 10,000,000 | 10,000,000 | 0 | 800,000 | 10,800,000 | 108.0% | +5.6% |
| 20,000,000 | 20,000,000 | 600,000 | 1,648,000 | 22,248,000 | 111.2% | +6.3% |
| 30,000,000 | 30,000,000 | 2,200,000 | 2,576,000 | 34,776,000 | 115.9% | +6.8% |
| 50,000,000 | 50,000,000 | 1,200,000 | 4,096,000 | 55,296,000 | 110.6% | +6.5% |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8,000,000 | 108,000,000 | 108.0% | +7.1% |
通过 Nhân Kiệt 的EOR,等于一个月工资的第13个月薪资,会使当月发票增加相当于奖金金额的108.0%至115.9%,并使全年发票总额增加5.6%至7.1%。这低于奖金给全年税前工资带来的8.3%增幅,因为奖金不产生任何法定缴费。
全年数字是将十二张常规月度发票与同样的十二张再加上奖金进行比较。其背后的常规月度发票——税前10百万越南盾时为16,146,000越南盾,20百万越南盾时为29,484,000越南盾,30百万越南盾时为42,822,000越南盾,50百万越南盾时为71,010,000越南盾,100百万越南盾时为126,991,800越南盾——在我们的EOR费用指南中逐行拆解,并且每一行都作为总额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费率、上限和占比——在我们的越南EOR成本明细拆解中被逐项分解。
为什么奖金有时完全不增加服务费?
当 Nhân Kiệt 8%服务费的下限或上限已经将其吸收时,奖金在发放当月不会增加任何服务费。
服务费为税前工资的8%,但每月不低于2,600,000越南盾,也不高于5,200,000越南盾。下限在税前工资达到32,500,000越南盾时不再适用;上限在65,000,000越南盾时开始生效。因此:
- 如果工资加奖金仍低于32,500,000越南盾,当月的服务费仍为下限,与正常月份完全相同。奖金不增加任何费用。
- 如果仅工资本身就达到65,000,000越南盾或以上,服务费已处于上限。奖金不增加任何费用。
- 介于两者之间时,奖金会使当月的服务费上升,直至上限。
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平均的春节奖金9,210,000越南盾为例。对于月薪20,000,000越南盾的员工,工资加奖金为29,210,000越南盾,仍低于下限门槛,因此服务费维持在2,600,000越南盾,奖金给发票增加9,946,800越南盾,即奖金加上8%的增值税。对于月薪40,000,000越南盾的员工,当月服务费从3,200,000越南盾升至3,936,800越南盾,奖金增加10,742,544越南盾。对于月薪70,000,000越南盾的员工,服务费已封顶,奖金同样增加9,946,800越南盾。
哪些津贴计入社会保险?
津贴的名称并不决定其如何处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该津贴如何写入合同以及如何支付。
| 项目 | 是否计入社会保险基数? | 依据 |
|---|---|---|
| 岗位或职务工资 | 是 | 第41/2024号法,第31条第1款第b项 |
| 合同约定的、针对工作条件、岗位复杂度、生活条件或劳动力市场吸引力的津贴 | 是 | 第158/2025号法令,第7条第1款第b项 |
| 合同约定并在每个计薪期定期支付的其他固定款项 | 是 | 第158/2025号法令,第7条第1款第c项 |
| 随生产率或业绩变动的津贴或款项 | 否 | 第158/2025号法令,第7条第1款第b项和第c项 |
| 第13个月薪资、春节奖金、绩效奖金和创新奖金 | 否 | 第10/2020号通知,第3条第5款 |
| 作为独立项目记录的班中餐、燃油、电话、交通、住房和育儿补助 | 否 | 第10/2020号通知,第3条第5款 |
| 针对亲属去世、家庭婚礼或员工生日的补助 | 否 | 第10/2020号通知,第3条第5款 |
陷阱就在于那个条件:作为独立项目记录。若把"电话津贴"或"午餐津贴"作为固定月度金额写入工资结构、并随工资一起支付,它看起来就与第158/2025号法令计入基数的"定期支付的其他额外款项"一模一样。社会保险稽查可以据此处理,并追溯征收缴费。只有当补助项目被作为独立的福利项目记录、而非作为工资包的一部分时,它们才不计入基数。
基数上限也限制了上述各项对高薪员工的影响程度:根据第161/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基数封顶于每月50,600,000越南盾。上限如何运作,我们在为何聘用高薪人才每一元成本更低一文中作了说明。
2026年哪些津贴和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是两套独立的制度,各有各的规则。某一项目可以不计入保险基数却仍需全额纳税,反之亦然。自2026年7月1日起,税务处理由第253/2026/ND-CP号法令第8条规定。
| 福利 | 个人所得税处理 | 第253/2026号法令 |
|---|---|---|
| 以现金支付的班中餐或午餐 | 每月1,200,000越南盾以内免税;超出部分应税 | 第8条第2款第g项 |
| 雇主提供、采购或以餐券形式发放的餐食 | 不征税,无上限 | 第8条第2款第g项 |
| 电话、文具、公务差旅和工作服的一次性津贴 | 在企业所得税可扣除的额度以内免税;超出部分应税 | 第8条第2款第dd项 |
| 雇主为员工支付的房租和水电费 | 应税,但以该员工从该雇主取得的其他应税所得的15%为限 | 第8条第2款第h项 |
| 奖金,包括实物或证券形式 | 应税 | 第8条第2款第i项 |
| 在节假日和春节发放的礼品和福利 | 应税 | 第8条第2款第k项 |
| 私人医疗保险和不含储蓄成分的定期人寿保险 | 不征税 | 第8条第4款第h项 |
| 往返居所与工作地的员工班车 | 不征税 | 第8条第4款第c项 |
| 雇主支付的与工作相关的培训 | 不征税 | 第8条第4款第i项 |
| 依公司规章发放的婚丧补助 | 不征税,以企业所得税限额为限 | 第8条第4款第m项 |
| 遣散费和失业补助 | 不征税,包括在合同或规章中设定的、超出法定最低标准的金额 | 第8条第3款第h项 |
2026年越南的免税餐费津贴是多少?
根据第253/2026/ND-CP号法令第8条第2款第g项,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免税的现金餐费(班中餐)津贴为每月1,200,000越南盾。 超出部分应税,而雇主以实物形式提供的餐食则免税且无上限。许多页面仍在援引的 730,000越南盾旧上限已经过时。
其中有两行值得据此行动。私人医疗保险对员工不征税,这使其成为更为高效的福利之一。而以实物形式提供的餐食无论价值多少都不征税,现金则在超过1,200,000越南盾时应税。
哪些额外福利适用于外籍员工?
有几项免税福利专门适用于在越南工作的外籍人士,均依据第253/2026/ND-CP号法令:
- 每年一次的往返回国机票,由雇主支付或报销,不征税(第8条第4款第e项)。
- 员工子女的学费,其子女在越南就读、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由雇主支付,不征税(第8条第4款第g项)。
- 一次性搬迁津贴,针对前来越南居住的外国人,按派遣决定、合同或公司规章所定金额,不征税(第8条第3款第l项)。
根据《劳动法》第112条第2款,外籍员工每年还额外享有两天带薪法定节假日:其本国的一个传统新年假日和一个国庆日。
在成本方面,根据《2025年就业法》(第74/2025/QH15号),外籍人士不纳入失业保险,这使雇主的缴费比例降至22.5%,但也意味着遣散费按其全部服务期计算,正如我们的EOR费用指南所解释的。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险,我们在外国人在越南工作指南中作了介绍。
2026年越南有多少天带薪法定节假日?
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员工每年有权享有12天带薪法定节假日,外籍员工为14天。
其中十一天来自《劳动法》第112条第1款:
- 元旦:1天(1月1日)
- 农历新年(Tết):5天
- 统一日:1天(4月30日)
- 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 国庆节:2天(9月2日及相邻的一天)
- 雄王祭祖日:1天(农历3月10日)
第十二天是新增的。国会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28/2026/QH16号决议第2条第1款将11月24日定为越南文化日,员工有权带全薪休假一天。该决议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因此2026年11月24日(星期二)是首次出现。许多英文指南仍称为十一天。
根据第112条第3款,总理每年确定春节和国庆节的具体日期。根据第98条,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员工,其报酬至少为正常工资的300%,对于按日计酬的员工,这还是在节假日工资本身之外另行支付。
雇主必须给予多少带薪休假?
除法定节假日外,《劳动法》还规定了三类带薪休假:
- 年假(第113条): 在正常条件下工作满12个月后,每年12个工作日;未成年人、残疾员工以及从事繁重、有毒或危险工作者为14天;从事特别繁重、有毒或危险工作者为16天。服务不满12个月的员工按比例累计。
- 工龄假(第114条): 在同一雇主处每满五年增加一天。
- 带全薪的事假(第115条): 员工本人结婚3天,子女结婚1天,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3天。
对于按月计酬的员工,带薪休假已包含在工资之内,因此不会成为发票上的额外条目。它在两种情况下转化为现金:未休的年假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结算支付(第113条第3款),以及在法定节假日或带薪休假日工作按300%支付。
病假和产假由谁支付?
越南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病假和产假,而非雇主。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病假和产假待遇——包括六个月产假——由雇主每月缴费所供款的基金支付。雇主的成本就是它每月已经缴纳的那笔缴费。
将这些待遇补足至全额工资,是一些雇主自行选择的做法,并非强制要求。
除工资之外还有哪些法定成本?
- 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面向每一名员工;对于从事繁重、有毒或危险工作者、未成年人、残疾员工和年长员工,则每六个月一次,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第84/2015/QH13号)第21条由雇主支付。
- 实物营养补给,面向在超过卫生限值的有害或危险因素环境下工作的员工,依据同一法律第24条和第24/2022/TT-BLDTBXH号通知。它必须在班次期间以实物形式提供,不得以现金支付。
- 2%的工会经费,按社会保险工资基金计缴,依据《2024年工会法》,即使不存在工会也须缴纳。它已包含在23.5%的雇主费率之内;详见我们关于工会经费的说明。
- 加班津贴,工作日至少150%、每周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夜间工作另加30%(第98条)。
- 遣散费和失业补助,在适用的情况下(第46条和第47条),依据第145/2020/ND-CP号法令第8条计算。
并不存在提供午餐或餐费津贴的一般法律义务。除针对危险工作的实物营养补给规则外,餐食属于习俗。
哪些福利属于习俗但并非强制?
以下是越南的求职者很可能会期待的福利,尽管没有法律强制要求:
- 第13个月薪资,通常为一个月工资,第一年按比例计算。
- 额外的春节奖金,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挂钩。
- 午餐,在工厂表现为食堂餐食,在办公室则表现为现金津贴。
- 私人医疗保险,尤其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和专业岗位。
- 在春节、中秋节、国际妇女节(3月8日)和越南妇女节(10月20日)发放的礼品或现金——如上所述,对员工应税。
- 每年一次的公司旅游。
- 将病假或产假工资补足至全额工资。
不提供这些是合法的。但这也会让一份录用要约更难被接受,尤其第13个月薪资极为普遍,求职者可能会把它的缺失理解为一种降薪。
派遣劳动者是否必须获得与客户自有员工相同的奖金?
并非自动如此。客户酌情发放的年终奖或春节奖金属于第104条项下的奖金,在法律上与工资有别,因此并非自动应向派遣劳动者支付;不过,同工同酬规则仍然重要。这一问题出现在通过劳务再派遣运作的EOR安排中。《劳动法》第56条第4款要求再派遣公司向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客户自有员工中具有相同资质、从事相同工作或等值工作者的工资,第58条第3款则赋予劳动者相应的权利。第57条第2款另行禁止客户在工作条件上歧视派遣劳动者。
这些条款的文字谈的是工资,而非奖金。但如果客户方可比员工把第13个月薪资作为其薪酬中固定的、可预期的一部分来领取,那么把派遣劳动者排除在外,恰恰会招致这些条款所针对的那种比较。稳妥的做法,也是我们建议的做法,是保持一致。
在实践中,EOR如何处理奖金和津贴?
通过 Nhân Kiệt,其运作机制很简单:
- 由您决定奖金,我们通过薪资发放,在您选择的月份发放,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 它作为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出现在当月发票上,服务费和增值税按上文所述计算。不增加任何缴费。
- 津贴在合同中设定,其方式与您希望它们发挥的作用相匹配——纳入工资结构,或作为独立的福利项目——从而在首次发薪之前就确定其保险和税务处理,而不是在稽查时才来争论。
- 其他福利,例如私人医疗保险或为外籍雇员提供的搬迁津贴,可以加入月度发票。我们会单独报价。
如果您希望第13个月薪资成为一项确定的承诺,我们会将其写入劳动合同。如果您希望保持其酌情性质,我们就那样措辞。
福利与奖金的预算核对清单
- 确定第13个月是一项承诺还是一项决定,并据此起草合同。
- 为奖金编制预算时,按奖金加服务费影响再加8%增值税计算——而不是加23.5%的缴费。
- 如果您提供净工资,请按税前还原后的金额为奖金编制预算。
- 如果您不打算让补助津贴成为保险基数的一部分,就把它们作为独立的福利项目。
- 以实物形式提供餐食,或将现金餐费津贴控制在每月1,200,000越南盾以内。
- 自2026年7月起按12天带薪法定节假日计算,外籍员工为14天。
- 将未休年假作为离职时的现金成本纳入预算。
- 对于外籍雇员,从一开始就规划免税福利(回国机票、学费、搬迁)以及按全部任期计算的遣散费。
- 将任何奖金的享受条件和享受水平写入合同或奖金规章,使其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 《2019年劳动法》(第45/2019/QH14号):第21、32、46、47、56、57、58、98、104、112、113、114、115、124和127条
- 《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第31条
- 关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第158/2025/ND-CP号法令:第7条
- 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第10/2020/TT-BLDTBXH号通知:第3条第5款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和第253/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第8条
-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和第320/2025/ND-CP号法令:工资和奖金的可扣除性
- 第161/2026/ND-CP号法令:参照基准2,530,000越南盾,缴费上限50,600,000越南盾,自2026年7月1日起
- 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28/2026/QH16号决议:第2条第1款,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
- 《劳动安全卫生法》(第84/2015/QH13号):第21条和第24条;第24/2022/TT-BLDTBXH号通知
- 《2024年工会法》(第50/2024/QH15号);《2025年就业法》(第74/2025/QH15号);第145/2020/ND-CP号法令:第8条
Nhân Kiệt 自2009年4月起在越南从事薪资和用工业务,为遍布34个省份的500多家客户企业管理40,000多名劳动者,并持有第15/2019/SHCM号劳务再派遣许可证。您可以使用我们免费的越南薪资计算器测算任意薪资下的月度雇主成本,完整服务在越南EOR页面有详细说明。
本文中的规则和数字反映的是2026年9月在越南施行的法律。它们属于一般性指引,而非针对具体情形的法律或税务建议。法律会发生变化,届时我们会更新本文,因此在依据本文行事之前,请先确认适用于您自身情形的处理方式。
Call +84 908 636 108 or see labour compliance, payroll outsourcing, EOR 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