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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外国人在越南工作:劳动许可证和社会保险需要什么?
作者 Nguyễn Quốc Trung — 副总经理 · 更新于
FDI 企业在 2026 年派遣外籍专家、执行董事或工程师到越南工作,必须同时做好两件事:劳动许可证和强制性社会保险。两者的法律依据都刚刚更新。本文面向企业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经理:谁必须办理许可证、谁可豁免、申请材料与办理时间、外国劳动者缴纳哪些保险(以及为何缴费比例与越南人不同)、无证用工的罚款,以及境外母公司在越南尚无法人实体时该如何处理。
2026 年,外国人在越南工作适用哪部法规?
目前适用的核心法律文件是 Nghị định 219/2025/NĐ-CP(第219/2025/NĐ-CP号政令),自 2025年8月7日 起生效,并在 2026 年继续有效。该政令共 5 章、36 条,完全取代 Nghị định 152/2020/NĐ-CP 和 Nghị định 70/2023/NĐ-CP——这两份旧文件已于 2025年8月7日 失效。
这是人力资源部门首先要注意的一点:凡是仍援引 Nghị định 152/2020 或 70/2023 作为现行依据的旧文档、内部流程或指南,自 2025年8月7日 起都已失效。需要按新文件重新核对招聘外国劳动者的表格和清单(checklist)。
Nghị định 219/2025 的四大变化:
- 合并手续。 以往须先单独提交"使用外国劳动者需求说明报告",再申请劳动许可证——现在已整合为一套统一的许可证申请材料。
- 下放发证权限 至劳动者预计工作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
- 缩短时间。 自收到齐全有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发放许可证;若不予发放,机关须在 03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理由。
- 新增豁免范围,涵盖从事金融、科学、技术、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及各优先领域的人员。
基础仍然是 Bộ luật Lao động 2019(2019年劳动法)。该法第 151 条规定了对外国劳动者的条件(年满 18 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身体健康、未在服刑,且除豁免情形外须持有劳动许可证)。第 152 条作出限制:企业只能将外国劳动者招聘至越南劳动者尚无法胜任的 管理、运营、专家、技术工人 岗位。
谁必须申请劳动许可证,谁可豁免?
原则: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动者 必须持有劳动许可证,但依据 Bộ luật Lao động 2019 第 154 条及 Nghị định 219/2025 指引属于豁免范围的情形除外。
不属于劳动许可证发放范围的群体包括:
- 出资额 达 30 亿越南盾及以上 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或出资成员。
- 出资额 达 30 亿越南盾及以上 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
- 代表处/项目负责人,或对国际组织、外国非政府组织活动负主要责任的人员。
- 为推销服务而入境越南 不满 03 个月 的人员。
- 为处理复杂技术故障或情况而入境越南 不满 03 个月 的人员。
- 已在越南获得执业许可的外国律师。
- 属于 WTO 承诺的 11 个服务行业内企业内部调动的人员。
- 执行国际协议者;实习的学生;外国代表机构成员的亲属。
- 依据 Nghị định 219/2025 从事新增优先领域(金融、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的人员。
一个重要提醒,以免白白被罚款:豁免不等于什么都不用做。 大多数豁免情形仍须办理 不属于劳动许可证发放范围的确认文件;材料须在劳动者预计开始工作之日 前至少 10 天、且在 60 天期限内 提交。缺少这份确认文件,劳动者仍会被按无证处理。
对于新增优先领域群体(金融、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具体名录和标准由部委或省级人民委员会确认。这部分 全国尚无统一的详细指引,因此企业应先向当地劳动管理机关咨询,而不要自行推断本公司人员当然可以豁免。
申请劳动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多长时间?
自 Nghị định 219/2025 起,流程比以往更简化:"使用外国劳动者需求说明报告"这一步骤现已并入许可证申请材料中,不再是两项分开的手续。材料在 劳动者预计工作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 提交。
在文件方面,企业需证明劳动者符合 Bộ luật Lao động 2019 第 151 条的条件:证明与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的文件、健康检查证明、司法履历(未在服刑),以及用人单位的材料。境外签发的文件通常须经领事认证和公证翻译——这是最耗时的环节,需要提前预留时间。
在时间方面:机关自收到齐全有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发放许可证。若不予发放,须在 03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理由。这 10 天仅从材料齐全有效之时起算,不包括准备和对境外文件进行合法化认证的时间。
关于许可证的期限(Bộ luật Lao động 2019 第 155 条):最长 02 年;到期后只能 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同样为 02 年。具体期限根据预计的劳动合同或外方派遣的期限确定,但不超过 2 年。人力资源部门需在到期日之前设置提醒:许可证到期后劳动者仍继续工作,将被视为无证工作。
外国人在越南缴纳哪些保险?
现行依据是 Luật Bảo hiểm xã hội 2024 (Luật số 41/2024/QH15)(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法律) 和 Nghị định 158/2025/NĐ-CP(第158/2025/NĐ-CP号政令)(取代 Nghị định 143/2018/NĐ-CP),均自 2025年7月1日 起生效。
外国劳动者在与越南用人单位签订 满 12 个月及以上 定期劳动合同,并持有 有效的劳动许可证或执业证书 时,属于 强制性社会保险 范围。两种排除情形:企业内部调动 人员和已 达到退休年龄 的人员。
外国劳动者参加以下待遇:疾病、生育、工伤—职业病、养老和抚恤。不参加失业保险,因为 Luật Việc làm 2025 (Luật số 74/2025/QH15)(2025年就业法,第74/2025/QH15号法律)规定失业保险的缴费对象为 越南公民。正是由于缺少失业保险这一项,外国劳动者的缴费比例与越南劳动者不同。
2026 年缴费比例(无失业保险):
- 外国劳动者缴纳 9,5% = 社会保险 8% + 医疗保险 1,5%。(越南劳动者为 10,5%,因为多出 1% 的失业保险。)
- 企业缴纳保险部分 20,5% = 社会保险 17% + 工伤—职业病保险 0,5% + 医疗保险 3%。(越南劳动者为 21,5%,因为多出 1% 的失业保险。)
- 再加上按工资基金计算的 2% 工会经费,企业为外国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外总成本为 22,5%(越南劳动者为 23,5%)。
关于缴费上限:作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依据的工资,最高为 参照基数的 20 倍。自 2026年7月1日 起,参照基数为 2.530.000 越南盾/月(Nghị định 161/2026/NĐ-CP,第161/2026/NĐ-CP号政令),因此缴费上限为 50.600.000 越南盾/月。工资高于此标准的,仍只按 50.600.000 越南盾的基数缴纳保险。
为一名外国专家缴纳保险每月需要多少钱?
举例:平阳省一家 FDI 电子工厂聘用一名韩国籍主任工程师,月薪 70.000.000 越南盾,劳动合同 24 个月,已持有劳动许可证。此人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缴纳范围。
由于月薪 70.000.000 越南盾高于上限,缴费基数被限制在 50.600.000 越南盾。以此基数计算:
- 劳动者(韩国工程师)缴纳 9,5% = 50.600.000 × 9,5% = 4.807.000 越南盾/月。
- 企业缴纳保险部分 20,5% = 50.600.000 × 20,5% = 10.373.000 越南盾/月。
- 加上 2% 工会经费 = 1.012.000 越南盾,工厂的工资外总成本为 50.600.000 × 22,5% = 11.385.000 越南盾/月。
对比可见,差异恰恰在于失业保险:若同样的薪资对象是一名越南工程师,劳动者将缴纳 10,5% = 5.313.000 越南盾(多出 506.000 越南盾,正是 1% 的失业保险),企业也同样多缴那 1%。换句话说,使用外国劳动者在保险方面并不"更贵"——缴费略低是因为免去了失业保险,相应地劳动者在越南也不享受失业补助。
注意:如果实际工资低于或等于 50.600.000 越南盾,则按该实际工资缴纳,不使用上限。
使用无证外国劳动者会被罚款多少?
处罚规定见 Nghị định 12/2022/NĐ-CP(第12/2022/NĐ-CP号政令)第 32 条。用人单位使用 无劳动许可证,或 无有效的不属于发证范围确认文件 的外国劳动者,将按违规人数处以罚款。
适用于 组织(企业) 的罚款标准:
- 违规涉及 01–10 人:60.000.000 至 90.000.000 越南盾。
- 违规涉及 11–20 人:90.000.000 至 120.000.000 越南盾。
- 违规涉及 21 人及以上:120.000.000 至 150.000.000 越南盾。
适用于个人的标准为上述数字的一半(30–45 / 45–60 / 60–75 百万越南盾)。无许可证或确认文件而工作的外国劳动者本人将被处以 15.000.000 至 25.000.000 越南盾 罚款,并适用附加处罚形式——驱逐出境。
两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点:一是罚款 按人头计算,因此只要有几名专家缺少证件,累计金额就会迅速攀升;二是 缺少豁免范围确认文件同样按无证处理——企业以为本公司人员可以豁免而什么都不做,仍会被罚款。
境外母公司在越南尚无法人实体时如何用人?
这是 FDI 群体中非常常见的情形:母集团希望派人前来考察、运营项目或试水市场,但 尚未在越南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法律障碍在于 Nghị định 219/2025 第 2 条:只有 在越南有存在(presence) 的主体才能出面使用外国劳动者并为其申请劳动许可证作担保——包括企业、机关/组织、承包商、外交代表机构、国际组织、获准经营的个人,以及外国商人的代表处/分公司和 BCC 合同(商业合作合同)中投资者的运营办公室。在越南没有存在的外国法人不在此列,因此无法直接为劳动许可证作担保。
"企业内部调动"这一情形也无法解决此局面,因为它仅适用于外国企业 已在越南设立商业存在、且劳动者在派遣前已被连续雇用 至少 12 个月 的情况。没有商业存在,就不算企业内部调动。
三种合法处理方向:
- (a) 设立商业存在——在越南成立 FDI 资本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再由该法人出面为劳动许可证作担保。适合集团确定长期投资的情形。
- (b) 由一家越南法人作为正式用人单位——劳动合法化/EOR 模式:由越南法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其名义申请劳动许可证并为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适合需要快速派人前来、暂不想或来不及设立独立法人的情形。
- (c) 若为在越南中标的承包商,则按承包商适用的手续办理,并有业主或招标方参与。
企业应从何入手?
一个从一开始就做对、而非被检查时才补救的实用流程:
1. 为劳动者分类。 确定此人属于须持劳动许可证的范围还是豁免范围。若豁免,仍须申请不属于发证范围的确认文件,材料须在预计工作之日前至少 10 天(且在 60 天内)提交。
2. 确定署名法人。 是否已有越南法人可作为用人单位?若没有,在派人前来之前立即选择上文中的 (a)、(b) 或 (c) 方向。
3. 准备合并材料(需求报告 + 许可证申请材料),在预计工作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提交。预留 10 个工作日的处理时间,再加上对境外文件进行领事合法化认证和公证翻译的时间。
4. 适时登记保险。 一旦取得劳动许可证和满 12 个月的劳动合同,即登记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劳动者 9,5%、企业保险部分 20,5%,无失业保险,注意 50.600.000 越南盾的上限。
5. 跟踪许可证期限。 在到期前安排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到期后仍继续工作即为违规。
正确执行这一系列步骤,劳动许可证和保险在时间上就能相互衔接,避免出现让劳动者得不到保护、又让企业遭受罚款的空档。
常见问题
外国人签订不满 12 个月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不需要。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缴纳条件是与越南用人单位签订 满 12 个月及以上 的定期劳动合同,并附有效的劳动许可证或执业证书。短于 12 个月的合同不属于此范围。注意,劳动许可证方面的条件仍须独立于保险问题予以满足。
劳动许可证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可以延期几次?
最长 02 年,且只能 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同样为 02 年。该次延期之后,若继续使用劳动者,通常须办理重新发证手续。每份许可证的具体期限根据预计的劳动合同或外方派遣的期限确定,但不超过 2 年。
外国人出资多少才可豁免劳动许可证?
达 30 亿越南盾及以上。 出资额达 30 亿越南盾及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或出资成员,以及股份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属于劳动许可证豁免范围。尽管获豁免,仍须办理不属于发证范围的确认文件,材料须在预计工作之日前至少 10 天(且在 60 天内)提交。
属于劳动许可证豁免范围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大多数豁免情形仍须申请 不属于劳动许可证发放范围的确认文件;材料须在劳动者预计工作之日前至少 10 天、且在 60 天期限内提交。没有这份确认文件,劳动者仍会被处理、企业仍会被罚款,与无证情形相同。
从 2026 年起在哪里提交劳动许可证申请材料?
在 劳动者预计工作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Nghị định 219/2025 已将发证权限下放至省级,并将需求报告步骤并入统一材料中,因此企业只需提交一次,而不必像以往那样分成两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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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将外国劳动者引入越南,是劳动许可证、合同与保险三者的协调配合——任一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带来罚款风险和权益空档。如果母公司在越南尚无法人实体,或人力资源部门希望有一个署名用人单位的对接方并全程负责材料,可以参考 Nhân Kiệt 的 [劳动合法化](/hop-thuc-hoa-lao-dong/) 服务和 [越南 EOR](/eor-vietnam/) 模式,选择契合企业规划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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