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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越南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各對象費率與上下限

2026年,依據《社會保險法》2024年(Luật Bảo hiểm xã hội 2024,第41/2024/QH15號)、《醫療保險法》(Luật Bảo hiểm y tế)和《就業法》2025年(Luật Việc làm 2025,第74/2025/QH15號),依勞動契約工作的越南勞動者,其強制保險繳費總額為每月繳納基準工資的32%:勞動者繳納10.5%(社會保險8%、醫療保險1.5%、失業保險1%),企業繳納21.5%(社會保險17.5%、醫療保險3%、失業保險1%);企業還須依《工會法》2024年(Luật Công đoàn 2024,第50/2024/QH15號)另繳2%工會經費,因此企業方成本為23.5%。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工資上限為參照基準的20倍:至2026年6月30日為46,800,000越南盾/月,自2026年7月1日起為50,600,000越南盾/月;失業保險另設上限,為地區最低工資的20倍。2026年最值得注意的新規:自2026年1月1日起,自滿1個月至未滿3個月的勞動契約也須繳納失業保險,因此該群體由30%升至32%。

本文面向企業主、人力資源與會計人員。所有比例均附註作為依據的文件之條、款、項;各對象費率表參照社會保險第XXVII區(胡志明市)2025年6月20日第526/BHXH-QLT號公文(Công văn 526/BHXH-QLT)所附表格核對,並依該日之後生效的文件更新。內容更新至2026年10月17日。

速覽:2026年企業社會保險繳費

2026年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2026年,對於依勞動契約工作的越南勞動者,企業繳納21.5%、勞動者繳納10.5%的每月繳納基準工資,合計32%,依下表分入五項基金;每項比例均附註規定該數字的文件及條款。

基金企業勞動者依據
社會保險——養老與遺屬基金14%8%《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4條第1款b項(企業);第33條第1款a項(勞動者);合計22%見第32條第1款b項
社會保險——疾病與生育基金3%0%《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4條第1款a項;第32條第1款a項
社會保險——勞動事故、職業病基金0.5%(符合條件為0.3%)0%《勞動安全衛生法》2015年第44條第1款(最高1%);Nghị định 58/2020/NĐ-CP第4條第1款,經Nghị định 158/2025/NĐ-CP第43條第2款a項修訂
醫療保險3%1.5%《醫療保險法》第13條第1款a項(最高6%,企業三分之二、勞動者三分之一);Nghị định 188/2025/NĐ-CP第6條第1款a項(費率4.5%)
失業保險1%1%《就業法》2025年第33條第1款a、b項(最高1%);Nghị định 374/2025/NĐ-CP(自2026年1月1日起費率1%)
強制保險合計21.5%10.5%合計32%
工會經費2%0%《工會法》2024年第29條第1款b項
企業方總成本23.5%

表中三個數字是政府在法律上限內具體核定的比例:醫療保險最高6%,自2025年8月15日起依Nghị định 188/2025/NĐ-CP核定為4.5%(該文件廢止了Nghị định 146/2018/NĐ-CP);失業保險每方最高1%,核定為1%;勞動事故、職業病基金最高1%,核定為0.5%。0.3%僅適用於符合Nghị định 58/2020/NĐ-CP第5條條件的高風險行業企業;關於統一降至0.3%並執行至2027年底的提案仍為草案,尚未生效。除雙方繳納部分外,國家對失業保險另補貼最高1%的每月繳納基準工資總額(《就業法》2025年第33條第1款c項)。

2026年各類對象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有何不同?

每一類參保人因法律將其納入的基金不同而有各自的繳費比例:依勞動契約工作的越南勞動者足額繳納32%,外籍勞動者30%,不領工資的企業管理者及個體工商戶戶主自繳29.5%,持韓國證明的韓國勞動者僅8%。下表依社會保險機關的費率表框架列出各群體,單位為繳納基準工資的百分比。

#對象參保依據(《社會保險法》2024年/《醫療保險法》)繳納基準工資勞動者:養老、遺屬勞動者:疾病、生育勞動者:失業保險勞動者:醫療保險單位:養老、遺屬單位:疾病、生育單位:失業保險單位:勞動事故職業病單位:醫療保險合計
1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或自滿3個月的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第2條第1款a項/第12條第1款a項月工資8011.514310.5332
2自滿1個月至未滿3個月的勞動契約第2條第1款a項/第12條第1款a項月工資8011.514310.5332
3非全日制工作,月工資自參照基準起第2條第1款l項/第12條第1款d項依契約計入當月的工資8011.514310.5332
4領取工資的企業管理者、總經理、經理、董事會成員、監察員第2條第1款i項/第12條第1款a項所領取的工資8011.514310.5332
5外籍勞動者,自滿12個月的固定期限契約第2條第2款/第12條第1款c項月工資,以外幣支付的折算為越南盾8001.514300.5330
6持韓國國家養老金機構簽發對象證明的韓國勞動者第2條第2款及《越南—韓國社會保險協定》月工資0001.50300.538
7不領取工資的企業管理者、經理、監察員第2條第1款n項/第12條第1款b項自選,自參照基準至參照基準的20倍22304.50000029.5
8已辦理營業登記、屬強制範圍的個體工商戶戶主第2條第1款m項/第12條第1款đ項自選,自參照基準至參照基準的20倍22304.50000029.5
9依契約赴境外工作的勞動者第2條第1款g項自選,自參照基準至參照基準的20倍220000000022
10隨越南駐外代表機構成員派駐、領取生活費的配偶第2條第1款h項自選,自參照基準至參照基準的20倍220000000022
11事業單位人員(工作契約)第2條第1款b項/第12條第1款e項依職級、等級及津貼計的工資8011.514310.5332
12幹部、公務員第2條第1款b項/第12條第1款e項依職務、職級、等級及津貼計的工資8001.514300.5330
13鄉級、村、居民組的非專職活動人員第2條第1款k項/第12條第1款g項每月津貼額(醫療保險依參照基準計)8001.514300329.5

除上節的通用費率表外,各列的依據:

武裝力量、軍隊學員、公安及常備民兵有政府規定的單獨繳費機制(《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1條第1款c項),故不列入上表。

哪些群體只繳納醫療保險,由誰繳納、繳多少?

除在職人員外,《醫療保險法》還規定四類只參加醫療保險的群體:由社會保險機關繳納的群體、由國家預算繳納的群體、由預算部分補貼的群體以及依家庭戶參加的群體;這些群體的繳費率均為4.5%,區別在於計算依據和繳費人。下表依《醫療保險法》第12條及Nghị định 188/2025/NĐ-CP第6條彙總。

群體(《醫療保險法》第12條)對象示例繳費人每月繳費額
第2款a項領取養老金、按月領取喪失勞動能力補助者社會保險機關養老金或補助的4.5%
第2款b、c項按月領取勞動事故、職業病補助者;當月因病或生育休息滿14個工作日以上者;已離職、領取社會保險補助的鄉級幹部社會保險機關基礎工資的4.5%
第2款d項正在領取失業補助者社會保險機關失業補助的4.5%
第3款對革命有功者、退伍軍人、國會及人民議會代表、6歲以下兒童、貧困戶人員、按月領取社會補助者等國家預算基礎工資的4.5%
第4款a項近貧困戶人員自繳,預算補貼至少70%(貧困鄉為100%)基礎工資的4.5%
第4款b項中小學生、大學生自繳,預算補貼至少50%基礎工資的4.5%
第4款d項從事農、林、漁、鹽業且生活水準中等的家庭戶人員自繳,預算補貼至少30%基礎工資的4.5%
第4款g項居住在已不屬困難地區之鄉的少數民族人員自繳,預算在36個月內補貼至少70%基礎工資的4.5%
第5款依家庭戶參加者;無薪休假或暫停勞動契約者自繳第一人為基礎工資的4.5%;第二、三、四人分別為70%、60%、50%;自第五人起為第一人的40%

預算的補貼標準見Nghị định 188/2025/NĐ-CP第6條第6款,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故有的群體與該日之前編製的表格不同;家庭戶的減免標準見《醫療保險法》第13條第6款。對企業而言,須記住的一行是第5款:勞動者無薪休假或暫停契約而未約定繳納社會保險的,須自行依家庭戶參加醫療保險,以免醫保卡中斷。

2026年社會保險繳納基準工資包含哪些項目?

社會保險繳納基準工資為月工資,依《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1條第1款b項及Nghị định 158/2025/NĐ-CP第7條第1款,包括依工作或職務計的工資、工資性津貼以及約定在每個工資支付期經常、穩定支付的其他補充款項。隨生產率、工作品質浮動的款項以及單列的福利款項則不計入。

收入項目是否計入社會保險繳納基準工資?依據
工資表、工資標準中依工作或職務計的工資是Nghị định 158/2025第7條第1款a項
補償勞動條件、工作複雜程度、生活條件、勞動吸引程度的津貼是Nghị định 158/2025第7條第1款b項
能確定具體金額、每個工資期經常穩定支付的補充款項是Nghị định 158/2025第7條第1款c項
隨生產率、工作過程、工作品質浮動的津貼及補充款項否Nghị định 158/2025第7條第1款b、c項
第13個月工資、春節獎金、績效獎、創新獎否Thông tư 10/2020/TT-BLĐTBXH(勞動榮軍社會部第10/2020/TT-BLĐTBXH號通知)第3條第5款
單列的班中餐費、油費、電話、交通、住房、托兒補助否Thông tư 10/2020/TT-BLĐTBXH第3條第5款

兩條容易被忽略的計算規則:對非全日制工作者,繳納基準工資為依小時、日或週計的工資乘以當月依契約的工作小時、日、週數(Nghị định 158/2025第7條第2款);對以外幣支付的工資,繳納基準工資依上半年1月2日、下半年7月1日收盤時4家國有商業銀行轉帳買入平均匯率折算為越南盾(第7條第5款)。「單列」這一條件也決定許多追繳案件:一項隨月工資固定支付的「電話津貼」與經常、穩定支付的補充款項完全相同,可能被重新計入繳納基準工資。各項款項在個人所得稅中的分類(與保險不同)見越南第 13 個月薪資與春節獎金 2026:法規、稅務與成本一文。

2026年社會保險最低繳納基準工資是多少?

依《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1條第1款đ項,作為強制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等於參照基準:至2026年6月30日為2,340,000越南盾/月,自2026年7月1日起為2,530,000越南盾/月。不過,對從事標準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契約工資依《勞動法》2019年第90條不得低於地區最低工資,因此實際最低繳納基準工資為5,310,000越南盾(第一區)、4,730,000越南盾(第二區)、4,140,000越南盾(第三區)和3,700,000越南盾(第四區)。

當基礎工資尚未被廢止時,參照基準等於基礎工資(Nghị định 158/2025/NĐ-CP第5條第2款),而基礎工資自2026年7月1日起為2,530,000越南盾/月(Nghị định 161/2026/NĐ-CP第3條第2款)。對非全日制勞動者而言,參照基準是真正的下限:該群體在月工資自參照基準起時納入強制範圍,低於該數則不納入(Nghị định 158/2025/NĐ-CP第3條第5款)。該群體的具體成本見2026 兼職強制社會保險:企業的真實成本與三種處理方向一文。

地區自2026年1月1日起的地區最低工資勞動者繳納10.5%企業繳納21.5%工會經費2%
第一區5,310,000557,5501,141,650106,200
第二區4,730,000496,6501,016,95094,600
第三區4,140,000434,700890,10082,800
第四區3,700,000388,500795,50074,000

區域依勞動者實際工作地所在地按Nghị định 293/2025/NĐ-CP(越南政府第293/2025/NĐ-CP號政令)所附名錄確定,而非依公司註冊地;行政單位重組後如何查區域,見越南最低工資 2026:各區標準、時薪與 2027 年草案一文。

2026年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最高繳費是多少?

繳納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工資上限為參照基準的20倍,即自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46,800,000越南盾/月,自2026年7月1日起為50,600,000越南盾/月,依《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1條第1款đ項及《醫療保險法》第14條第5款;繳納失業保險的工資另設上限,為依區域月最低工資的20倍(《就業法》2025年第34條第2款)。

項目2026年1月1日–6月30日自2026年7月1日起依據
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限46,800,00050,600,000《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31條第1款đ項
醫療保險繳費工資上限46,800,00050,600,000《醫療保險法》第14條第5款
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第一區106,200,000106,200,000《就業法》2025年第34條第2款
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第二區94,600,00094,600,000《就業法》2025年第34條第2款
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第三區82,800,00082,800,000《就業法》2025年第34條第2款
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第四區74,000,00074,000,000《就業法》2025年第34條第2款

在50,600,000越南盾的上限下,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最高為4,807,000越南盾/月(9.5%),企業為10,373,000越南盾/月(20.5%),失業保險另行計算;工會經費也止於此上限,因其依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總額計算,自202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最高1,012,000越南盾。由於設有上限,當工資超過50,600,000越南盾時,保險成本占總工資的比例逐漸下降;該機制的分析見越南雇主成本設有上限:為何聘用資深人才每元成本更低(2026)一文。

每月社會保險繳費如何計算?

每月繳費額等於各項基金的繳費比例乘以當月繳納基準工資,前提是已將工資限定在下限與上限區間內: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用參照基準20倍的上限,失業保險用地區最低工資20倍的上限。企業在每個工資期後依以下五個步驟操作。

例如第一區某人繳納基準工資為60,000,000越南盾/月,工資期為2026年8月。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依上限50,600,000越南盾計算,失業保險則依全額60,000,000越南盾計算,因尚未觸及106,200,000越南盾的上限。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4,048,000越南盾、醫療保險759,000越南盾、失業保險600,000越南盾,合計5,407,000越南盾。企業繳納社會保險8,855,000越南盾、醫療保險1,518,000越南盾、失業保險600,000越南盾,合計10,973,000越南盾,另加1,012,000越南盾工會經費。若為2026年5月的工資期,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上限仍為46,800,000越南盾,故勞動者繳納5,046,000越南盾,企業繳納10,194,000越南盾,另加936,000越南盾工會經費。

每月繳納基準工資6,000,000、10,000,000、20,000,000越南盾每月繳納多少保險?

繳納基準工資為6,000,000越南盾/月時,勞動者繳納630,000越南盾,企業繳納1,290,000越南盾,另加120,000越南盾工會經費;10,000,000越南盾時為1,050,000越南盾和2,150,000越南盾;20,000,000越南盾時為2,100,000越南盾和4,300,000越南盾。下表為常見工資預先算好,適用於第一區自2026年7月1日起。

每月繳納基準工資勞動者繳納(10.5%)企業繳納(21.5%)工會經費(2%)企業總成本每月繳納總額
5,310,000557,5501,141,650106,2001,247,8501,805,400
6,000,000630,0001,290,000120,0001,410,0002,040,000
7,000,000735,0001,505,000140,0001,645,0002,380,000
10,000,0001,050,0002,150,000200,0002,350,0003,400,000
15,000,0001,575,0003,225,000300,0003,525,0005,100,000
20,000,0002,100,0004,300,000400,0004,700,0006,800,000
30,000,0003,150,0006,450,000600,0007,050,00010,200,000
50,000,0005,250,00010,750,0001,000,00011,750,00017,000,000
60,000,0005,407,00010,973,0001,012,00011,985,00017,392,000

該表假設首列全部金額均為繳納基準工資,且勞動者屬對象表的第1、2或3行。若部分收入為繳納基準工資以外的獎金或津貼,則依其餘部分計算繳費;在50,000,000越南盾及以上的級距,2026年7月1日前的繳費較低,因上限仍為46,800,000越南盾。要得出準確的繳費額、個人所得稅和每個人的實發工資,可使用勞動成本計算與Gross ↔ Net換算工具。

企業在哪些情形下容易算錯繳費額?

多數錯誤不在比例,而在當月的特殊情形:持兩份契約者、無薪休假者、到職首月即病休者、契約被暫停者或遲報減員者。《社會保險法》2024年和《就業法》2025年已對每種情形作了具體規定。

每月社會保險的登記和繳費期限是什麼時候?

企業須自勞動者納入參保範圍之日起30日內提交強制社會保險參保資料(《社會保險法》2024年第28條第1款),並最遲於次月最後一日繳納當月保險費(第34條第4款a項)。逾此期限即為遲繳;逾期60日後且已被催繳的,轉為逃繳。

在胡志明市,社會保險第XXVII區建議單位最遲於每月28日提交增減員和工資調整資料,大型單位每月提交不超過3套資料,並最遲於當月最後一日劃款(第526/BHXH-QLT號公文第6.2節)。按此時間表提前提交,有助於為離職者列印社會保險手冊活頁至離職當月,使其及時領取失業補助。

除21.5%外,企業還須繳納哪些款項?

除21.5%的強制保險外,企業還須依為勞動者作強制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總額繳納2%工會經費,依《工會法》2024年第29條第1款b項,即使尚未成立基層工會也須繳納。這正是企業方成本為23.5%而非許多算法所漏算的21.5%的原因。

工會經費由企業承擔,不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依Nghị định 105/2026/NĐ-CP(越南政府第105/2026/NĐ-CP號政令)與社會保險同一時點按月繳納。因其依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計算,故止於50,600,000越南盾的上限,即自202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最高1,012,000越南盾。誰須繳納、在哪裡繳、不繳的罰則,見越南工會經費 2%:哪些企業必須繳納、繳多少、繳到哪裡?一文。

外籍勞動者和兼職勞動者如何繳納社會保險?

外籍勞動者在與越南境內用人單位訂立自滿12個月的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時納入強制社會保險範圍,因不參加失業保險而繳納30%(勞動者9.5%,企業20.5%);月工資自參照基準起的兼職勞動者,與全職者一樣足額繳納32%。

外籍專家的勞動許可證、參保條件及完整成本,見外國人 2026 年在越南工作:工作許可證與社會保險需要什麼?一文;正在試用者見越南試用期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一文。

2027年社會保險繳費是否會變化?

32%的繳費比例沒有2027年變更的提案,但失業保險上限和契約中的最低工資可能隨地區最低工資變動:國家工資委員會2026年7月一致通過的方案預計自2027年1月1日起平均上調7.8%,使第一區升至5,700,000越南盾/月。在政府頒布政令前,這仍為預計數值。

若該方案獲頒布,第一區失業保險上限自2027年1月1日起升至114,000,000越南盾/月;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上限僅在參照基準變動時才變。另一項須關注的變動是將勞動事故、職業病基金繳費降至0.3%並執行至2027年底的草案。上述文件生效當日,本文將予更新。

企業可以將社會保險繳納事務外包嗎?

可以。企業可將登記、申報、增減員申報、對帳及每月繳納社會保險等事務委託給服務單位,而企業仍為用人單位並負責足額繳納。此方式適合沒有專職保險會計、有多類不同費率對象,或在不同工資區域設有多個地點的企業。

Nhân Kiệt為企業提供社會保險服務:首次參保登記、每月增減員申報、為各類對象準確計算費率和繳納基準工資、辦理疾病與生育待遇,以及勞動者離職時的手冊結算。該服務可單獨提供,或與薪資計算外包服務打包,使工資表、社會保險申報表與個人所得稅憑證從一開始即相互吻合。

來源

這是一般性資訊,並非針對具體情形的法律諮詢。各項金額和比例在有新文件時可能變動;適用前請對照現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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