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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企業薪資計算方法:Gross 換 Net、社會保險與個人所得稅
作者 Nguyễn Quốc Trung — 副總經理 · 更新於
2026 企業薪資計算依循一條固定的流程:取得 Gross 工資與津貼,確定保險繳費依據,扣除勞工負擔的 10.5% 保險,扣除家庭境況減除,套用 5 級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最後得出 Net 工資。2026 年的差異在於四個基礎數字:依 第 293/2025/NĐ-CP 號議定、自 01/01/2026 起適用的新地區最低工資(第一區為 5,310,000 越南盾/月),自 01/07/2026 起適用的社會保險繳費參照基準 2,530,000 越南盾/月,依《個人所得稅法》第 109/2025/QH15 號縮減為 5 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以及提高至 15,500,000 越南盾的家庭境況減除。這四個數字只要錯一個,整份薪資表、社會保險申報表與稅務結算就會跟著出錯。
2026 年的薪資計算有哪些變動?
2026 年 Gross 換 Net 的薪資計算仍維持相同的公式框架,但有五項變動直接影響薪資表上的每一列:
- 地區最低工資自 01/01/2026 起上調(依第 293/2025/NĐ-CP 號議定)。影響最低工資水準、加班時薪單價,以及失業保險的繳費上限(地區最低工資的 20 倍)。
- 參照基準自 01/07/2026 起為 2,530,000 越南盾/月,取代基礎工資在社會保險公式中的角色。社會保險與醫療保險的繳費上限為參照基準的 20 倍,即依第 161/2026/NĐ-CP 號議定的 50,600,000 越南盾/月。
-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由 7 級縮減為 5 級(依《個人所得稅法》第 109/2025/QH15 號),自 2026 課稅期起適用,並搭配依第 110/2025/UBTVQH15 號決議的新家庭境況減除額。
- 《社會保險法》第 41/2024/QH15 號(01/07/2025 生效)與第 158/2025/NĐ-CP 號議定將強制參保對象擴大至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勞工。
- 資料交叉比對:財務報表上的工資成本、社會保險申報表,以及電子扣繳憑證上的總收入,都會被稅務機關相互勾稽。一筆分類錯誤的津貼不再只是「記錯帳」,而會變成被追繳的風險。
2026 年地區最低工資是多少、從哪一天起適用?
地區最低工資是月工資的下限:對於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簡單工作、且已達到標準工時的勞工,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此標準。依第 293/2025/NĐ-CP 號議定、自 01/01/2026 起適用的水準:
- 第一區:5,310,000 越南盾/月
- 第二區:4,730,000 越南盾/月
- 第三區:4,140,000 越南盾/月
- 第四區:3,700,000 越南盾/月
除按月的標準外,還有按小時的最低標準,由月標準換算而來,適用於按時計酬的勞工,例如兼職、季節性、現場協作人員。企業還須重新檢視內部的工資階級表,因為第 1 級一旦上調,若工資表是按係數建立的,上位各級的係數也會被連帶帶動。
多據點的企業該適用哪一區的最低工資?
適用區域是依勞工實際工作的地點計算,而非依營業登記地。總部在第二區、但廠房在第一區時,廠房的勞工適用第一區的標準。
三種常見的錯誤情形:
- 企業在多個地區設有分支、倉庫、門市,卻在軟體上統一套用同一個最低工資。
- 該地區剛完成行政區劃調整、區域名錄有所變動,薪資表卻尚未更新。
- 外包、外派、在客戶工廠工作的勞工——區域依實際工作地點計算,而非依書面上的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繳費參照基準 2,530,000 越南盾是什麼,與基礎工資有何不同?
自《社會保險法》第 41/2024/QH15 號起,參照基準是在整套社會保險公式中取代「基礎工資」角色的數字。自 01/07/2026 起,參照基準為 2,530,000 越南盾/月。核心差異在於:過去的基礎工資與國家(公部門)掛鉤,而參照基準是一個獨立的量值,通用於為所有勞工判定參保對象與繳費上下限。
2,530,000 越南盾這個數字同時扮演三種角色:
- 判定對象的門檻:月工資達到此水準以上,非全日制族群即屬強制社會保險對象。
- 繳費下限:對於屬繳費對象的族群,這是作為繳費依據的最低工資。
- 繳費上限:作為社會保險與醫療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高為參照基準的 20 倍,即自 01/07/2026 起的 50,600,000 越南盾/月。超過上限的工資部分無須額外繳費。
2026 年 Gross 換 Net 的薪資計算 8 步驟
Gross 換 Net 的薪資計算,是從扣除前的總收入(Gross),在扣除保險與個人所得稅後,得出勞工實領金額(Net)的過程。一個月薪資的流程:
步驟 1——依考勤資料確定出勤、加班時數、帶薪休假日。步驟 2——按時間或按產品計算工資。步驟 3——加上各項補充款與津貼,並即時依性質分類。步驟 4——確定保險繳費依據。步驟 5——扣除勞工負擔的 10.5%(社會保險 8%、醫療保險 1.5%、失業保險 1%)。步驟 6——計算應稅所得,扣除家庭境況減除與各項免稅款。步驟 7——套用 5 級累進稅率表,扣繳個人所得稅。步驟 8——得出實領工資,同時認列企業端成本:21.5% 保險加 2% 工會經費,即以繳費依據工資總額計的 23.5%。
以一名第一區、有 1 名被扶養人的勞工為例:本薪 26,000,000、職責津貼 2,000,000、餐費 730,000、油料交通補助 500,000 越南盾(Gross 為 29,230,000 越南盾)。
- 保險繳費依據 = 26,000,000 + 2,000,000 = 28,000,000 越南盾(餐費與油料交通不計入)。
- 勞工繳 10.5% = 2,940,000 越南盾。企業繳 21.5% = 6,020,000 越南盾,加計 2% 工會經費 = 560,000 越南盾。
- 應稅所得 = 26,000,000 + 2,000,000 + 500,000 = 28,500,000 越南盾(餐費 730,000 在免稅額度內)。
- 扣除保險 2,940,000 與家庭境況減除 21,700,000(本人 15,500,000 + 1 名被扶養人 6,200,000)→ 計稅所得 3,860,000 越南盾,屬第 1 級、稅率 5% → 稅額 193,000 越南盾。
- 實領工資 = 29,230,000 − 2,940,000 − 193,000 = 26,097,000 越南盾。企業就此職位的總成本為 35,810,000 越南盾(Gross 29,230,000 + 保險 6,020,000 + 工會經費 560,000)。
若想快速核對任一職位、又不必重建試算表,企業可依上述步驟自行按同一公式試算,以與手算結果相互對照。
企業為一名勞工的總成本是多少?
一名勞工的總成本不止於 Gross 工資,而是 Gross 工資加上企業負擔的保險與工會經費(以繳費依據工資總額計的 23.5%,直到觸及上限為止)。以第一區、無被扶養人、01/07/2026 起的期間計算:
- Gross 10,000,000 → 總成本 12,350,000 越南盾
- Gross 20,000,000 → 總成本 24,700,000 越南盾
- Gross 30,000,000 → 總成本 37,050,000 越南盾
- Gross 50,000,000 → 總成本 61,750,000 越南盾
- Gross 100,000,000 → 總成本 112,385,000 越南盾(因繳費部分已觸及上限,僅多負擔約 12.4%,而非 23.5%)
這些數字是編列人事預算與報價的依據。當需要依工資水準與區域拆解各項組成時,可按前述比例逐項展開,立即得到明細。
尚未設立基層工會的企業要繳 2% 嗎?
要。工會經費是相當於社會保險繳費依據工資總額 2% 的款項,由用人單位繳納,依《工會法》2024 第 50/2024/QH15 號,對所有企業皆屬強制,即使尚未設立基層工會也一樣。由於是按與社會保險相同的繳費依據工資總額計算,這筆款項同樣適用 50,600,000 越南盾/月的上限。
須區分兩筆容易混淆的款項:
- 工會經費 2%:由企業繳納、屬強制、計入企業成本,不從勞工工資扣除。
- 工會會費 0.5%:由工會會員繳納,依第 61/QĐ-TLĐ 號決定(自 01/07/2025 起)每月最高 253,000 越南盾,且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得扣除。
這正是為何企業端為一名勞工的總成本是 23.5%,而非許多試算表遺漏後所得的 21.5%。
2026 年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百分比?
勞資雙方按工資提繳的總比例為繳費依據工資的 32%,分為:
- 勞工繳 10.5%:社會保險 8% + 醫療保險 1.5% + 失業保險 1%。
- 企業繳 21.5%:社會保險 17% + 工傷—職業病保險 0.5%(依第 58/2020/NĐ-CP 號議定)+ 醫療保險 3% + 失業保險 1%。
企業還須另繳 2% 工會經費,使企業端總成本升至 23.5%。社會保險與醫療保險的繳費上限為 50,600,000 越南盾/月。惟失業保險的繳費上限按地區最低工資的 20 倍計算,因區而異:
- 第一區:106,200,000 越南盾/月
- 第二區:94,600,000 越南盾/月
- 第三區:82,800,000 越南盾/月
- 第四區:74,000,000 越南盾/月
午餐、油料交通、電話津貼要繳社會保險、要課稅嗎?
並非每一筆收入都計入社會保險繳費依據或應課稅。按性質分類:
- 既繳社會保險又課個人所得稅:按工作或職稱的工資,職務、職責、年資、繁重有毒有害、吸引(招攬)等津貼,以及能確定具體金額、每期經常性支付的各項補充款。
- 不繳社會保險但仍課個人所得稅:超過免稅額度的餐費、屬工資性質的每月油料交通補助、住房款、托兒補助、按經營績效的獎金、無法事先確定金額的補充款。
- 既不繳社會保險也不課個人所得稅:在 730,000 越南盾/月額度內的班中餐費,依內部財務規章包干的差旅費與電話費,加班工資中高於正常工時單價的部分,定額內的制服。
社會保險繳費的分類依據見於《社會保險法》第 41/2024/QH15 號及有關繳費依據工資的指引文件;稅務依據見於第 111/2013/TT-BTC 號通知及其修訂文件。津貼名目繁多、卻缺乏書面薪酬規章的企業,在說明時幾乎必然理虧。
加班、夜班與節假日的工資怎麼算?
依 2019 年《勞動法典》:平日加班至少為正常工時單價的 150%,每週休息日至少 200%,節假日與帶薪休假日至少 300%(尚不含已按全薪計的節假日工資)。夜間工作加給 30%;夜間加班則另按該工作日間時薪單價加給 20%。各情形累加後,加班係數在 150–390% 之間浮動。
加班上限:不超過每月 40 小時、每年 200 小時,惟部分特定行業可達每年 300 小時,並須向當地勞動主管機關報備。有旺季的企業應盤算增補人力,而非把工時推過上限——此時 勞動供應服務 這個方案,在法律上比違反工時規定的罰款更安全。
2026 年 5 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由 7 級縮減為 5 級
自 2026 課稅期起,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依《個人所得稅法》第 109/2025/QH15 號適用5 級分段累進稅率表,取代先前的 7 級稅率表。按每月計稅所得的稅率:
- 第 1 級——至 10,000,000 越南盾:5%
- 第 2 級——逾 10,000,000 至 30,000,000 越南盾:10%
- 第 3 級——逾 30,000,000 至 60,000,000 越南盾:20%
- 第 4 級——逾 60,000,000 至 100,000,000 越南盾:30%
- 第 5 級——逾 100,000,000 越南盾:35%
計稅所得等於應稅所得減去各項強制保險與家庭境況減除。自 2026 課稅期起,依第 110/2025/UBTVQH15 號決議,家庭境況減除為本人每月 15,500,000 越南盾、每名被扶養人每月 6,200,000 越南盾。三點須留意:
- 被扶養人須已登記並具有稅務編號,才可計入減除;證明檔案須於結算申報期限前備妥,否則已暫計的部分將被剔除。
- 個人所得稅扣繳憑證現為電子憑證,依第 123/2020/NĐ-CP 號議定(經第 70/2025/NĐ-CP 號議定修訂)。企業必須留存並可供查詢,因為這正是稅務機關與勞工申報表勾稽的資料。
- 工會會費 0.5% 不屬於計算計稅所得時可扣除的項目。
使薪資表零差異的對帳:5 步驟流程
- 第一步——鎖定原始資料來源:已核准的考勤表、工資決定、當月增減變動名單。此後所有數字都必須能回溯到這三個來源之一。
- 第二步——薪資表與社會保險申報表對照:比對勞工總人數、參保工資總額與增減名單。典型的差異來自 15 日後入職者、當月無薪休假滿 14 天以上者。
- 第三步——薪資表與會計帳對照:工資總成本與按工資提繳的各項款項,須與入帳數字相符,包含代付部分與預支回收部分。
- 第四步——全年總收入與 05/QTT-TNCN 申報表及 05-1/BK-QTT-TNCN 附錄對照:12 份薪資表累加後,須等於申報表上的應稅總收入指標,且要逐人核對,而非只對總數。
- 第五步——製作差異紀錄:每一列差異都須有原因、調整憑證與負責人。缺了這一步,下個月又會在同樣的地方出現差異。
薪資表自己做,還是交給專責單位?
自行計算薪資的真實成本有四部分:專責的 C&B(薪酬與福利)人員、軟體與維護、每期對帳的時間,以及被追繳或遭行政處罰的風險成本。規模在約 50 名勞工以下時,一名兼辦的會計通常還能應付。從約 100–150 名勞工以上,或當存在多個工資區域、多種班次、每月人事變動超過 10% 時,自行處理的隱藏成本往往超過外包費用。
仁傑(Nhân Kiệt)以零差異對帳為原則提供 薪資計算外包服務:每期交付時附上公式開放的 Excel 對帳冊,讓企業可逐列自行核對。對於兼職、季節性,或已在職但尚無標準合約的勞工族群,勞動合法化服務 這個方案可協助轉為依法簽約,並集中繳納社會保險與申報稅務。
一個便於估算成本的例子:10 名屬強制社會保險對象的兼職勞工,在參照基準 2,530,000 越南盾的基礎上,每月產生 8,096,000 越南盾 保險費,其中企業負擔 5,439,500 越南盾。再加計 2% 工會經費(每人 50,600 越南盾),企業為每人負擔 594,550 越南盾,全部成本合計為每人每月 860,200 越南盾。
常見問題
2026 年家庭境況減除提高到多少、從何時起適用?
自 2026 課稅期起,依第 110/2025/UBTVQH15 號決議,家庭境況減除為納稅人本人每月 15,500,000 越南盾、每名被扶養人每月 6,200,000 越南盾。被扶養人須已登記並具有稅務編號,且證明檔案於結算期限前備妥,已暫計的減除部分才得以保留。此為適用於整個 2026 課稅期的標準,並搭配新的 5 級累進稅率表。
兼職勞工何時必須繳強制社會保險?
依《社會保險法》第 41/2024/QH15 號與第 158/2025/NĐ-CP 號議定,兼職勞工自 01/07/2025 起,於同時滿足兩項要件時屬強制社會保險對象:勞動合約期限滿 01 個月以上,且月工資達參照基準以上。規定以合約載明的月工資為依據,而非以每天工作 4 小時或 8 小時為依據。兩項要件缺一,即尚不屬繳費對象。
為什麼稅務結算系統上的總收入與公司薪資表不一致?
常見原因是認列時點的落差(12 月工資於次年 1 月支付,計入支付所在期間)、勞工在他處另有收入尚未申報,或企業將應稅款與免稅款分類錯誤。處理方式是依稅務編號,在 12 份薪資表與 05-1/BK-QTT-TNCN 附錄之間逐人比對,找出正確的差異列,再備妥說明憑證提出補充申報。
若您正在準備 2026 年首期薪資表,並希望在定稿前有人重新檢視津貼分類、工資區域設定與對帳流程,請直接撥打 0908 636 108(Nguyễn Quốc Trung——副總經理)或將薪資表樣本寄至 [email protected]。仁傑(Nhân Kiệt)會先行閱讀,並在您必須向主管機關說明之前,指出潛在的差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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