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ÂN KIỆTSince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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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EOR 費用 2026:8% 服務費、下限、上限與全部成本

越南的名義雇主(Employer of Record,EOR)費用分為兩層,其中只有一層才是供應商的價格。 第一層是供應商收取的服務費;第二層是依法聘僱該名員工的成本,由越南法律固定,無論您選擇哪一家供應商都完全相同。多數公開的 EOR 費用比較只列出第一層,這正是「每名員工每月 USD 199」的報價與「總薪資的 8%」的報價看起來像是兩種不同產品、實際上卻並非如此的原因。

Nhân Kiệt 的 EOR 收費為每人每月總薪資的 8%,下限為 2,600,000 越南盾(約 USD 99),上限為 5,200,000 越南盾(約 USD 199)。沒有押金,沒有到職手續費,沒有離職手續費,沒有實體設立或維護費,也沒有貨幣兌換費。在此之上,是法定的雇主繳費——越南籍員工為繳費基數的 23.5%,外籍員工則為 22.5%——以及就整張帳單課徵的 8% 加值稅。本文將逐項拆解上述每一筆費用,並在五個薪資水平上提供可複算的數字,讓您能夠自行推算出金額,而不必只是索取報價後心存僥倖。

所有數字均截至 2026 年 9 月,並適用於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計薪期,即各項繳費上限變更之時。

越南的 EOR 費用如何構成?

這個市場使用三種定價模式,而它們之間的差異在某些薪資水平上遠比在其他水平上來得重要。

在跨供應商比較 EOR 費用時,首先要問的不是「多少錢」,而是「屬於這三種中的哪一種,以及邊界落在何處」。固定的 USD 199,與設有 5,200,000 越南盾上限的 8% 費率,會在薪資區間的頂端趨於一致,而在底端急遽分化。

Nhân Kiệt 的 EOR 收費具體包含什麼?

這 8% 是就整筆總薪資計算的,並不排除高於社會保險上限的那一部分。當您與那些以較窄基數報出百分比的供應商比較時,這一點很重要。

越南 EOR 帳單上有哪些項目?

來自 Nhân Kiệt 的每月 EOR 帳單有三個項目,另加加值稅

就整張帳單而非僅就服務費課徵加值稅,是越南 EOR 費用中最常見的一項誤解。

請注意帳單上沒有的項目:員工本人的繳費與個人所得稅是從總薪資中扣繳的,而非在其之上另加。它們改變的是員工實領的金額,而不是您所支付的金額。

雇主的法定繳費是多少?

對於越南籍員工,雇主須就強制保險繳納繳費基數的 21.5%,再加上 2% 的工會經費——合計 23.5%

對於外籍員工,不適用失業保險,因此雇主一方的數字為 22.5%

員工本人一方,越南籍員工為 10.5%(社會保險 8%、健康保險 1.5%、失業保險 1%),外籍員工則為 9.5%。0.5% 的工會會員會費僅適用於實際的工會會員,並依第 61/QĐ-TLĐ 號決定,每月上限為 253,000 越南盾。

哪一項繳費適用哪一個薪資上限?

正是在這裡,大多數 EOR 費用估算出了差錯,包括若干線上薪資計算器。

兩個不同的上限,落在兩個不同的基數上。任何將薪資一律乘以 21.5% 的定價模式,都會在高薪情形下高估真實成本——在 100,000,000 越南盾的總薪資處高估 89%,此時雇主真實的保險成本為 11,373,000 越南盾,而非 21,500,000 越南盾。若某供應商對一名資深人才的報價看起來偏高,通常就是這個原因。

無論如何,契約薪資都必須至少達到第 293/2025/NĐ-CP 號法令規定的地區最低工資,該法令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第一區每月 5,310,000 越南盾,第二區 4,730,000 越南盾,第三區 4,140,000 越南盾,第四區 3,700,000 越南盾。

透過 EOR 用工的實際成本,在五個薪資水平上分別是多少?

以下數字針對第一區的一名越南籍員工,按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計薪期計算,並已包含 8% 加值稅。每一個項目都是您可以根據上述費率複算出來的算術結果。

總薪資(越南盾)雇主繳費服務費8% 加值稅每月帳單總額相對總薪資的附加
10,000,0002,350,0002,600,000(下限)1,196,00016,146,00061.5%
20,000,0004,700,0002,600,000(下限)2,184,00029,484,00047.4%
30,000,0007,050,0002,600,000(下限)3,172,00042,822,00042.7%
50,000,00011,750,0004,000,000(8%)5,260,00071,010,00042.0%
100,000,00012,385,0005,200,000(上限)9,406,800126,991,80027.0%

在總薪資 100,000,000 越南盾時,每月全包的 EOR 帳單為 126,991,800 越南盾——相對總薪資附加 27.0%,而在總薪資 10,000,000 越南盾時則為 61.5%。各行的拆解如下;在我們的越南 EOR 成本拆解一文中,每一項帳單項目都作為總額的組成部分被逐一剖析——包括其費率、法律依據、上限及其在帳單中所佔的比重。

總薪資 10,000,000 越南盾

總薪資 20,000,000 越南盾

總薪資 30,000,000 越南盾

總薪資 50,000,000 越南盾

總薪資 100,000,000 越南盾

為何全包費率會隨薪資上升而下降?

因為法定繳費與服務費這兩者都會停止增長,而與此同時,薪資本身卻仍持續不斷地往上增長。

相對總薪資的全包附加比例,在上述五個薪資水平上逐級下降——當總薪資從 10,000,000 越南盾升至 100,000,000 越南盾時,依次為 61.5%、47.4%、42.7%、42.0% 與 27.0%。在越南,就每一元薪資而言,聘用一名資深人才比聘用一名初階人才更便宜,這與多數財務團隊從其他市場帶來的直覺恰好相反。

有兩種不同的機制造就了這條曲線,它們在不同的節點發揮作用。服務費下限使初階職位在比例上偏貴;它是一筆固定的行政成本,分攤在一份很小的薪資之上。法定上限使資深職位在比例上便宜;它們將 23.5% 封停在 50,600,000 越南盾的基數處。在區間的中段——大致是百分比費用已超過下限、但各上限尚未到來的那一帶——全包費率幾乎持平。

如果您編列的是一個團隊而非一個人的預算,請分別為每一個薪資級距建模。對一個由五名初階員工與一名資深員工組成的團隊取混合平均值,會在兩個方向上都誤導您。

在越南使用 EOR 會比自設實體更便宜嗎?

對於小型團隊或時間表尚不確定的情形,EOR 通常比設立法人實體花費更少,因為實體帶有的固定成本,無論您聘用一人還是五十人都同樣存在。設立一個實體通常需要 2 到 6 個月:投資登記證、企業註冊、公司印章、銀行帳戶、稅務登記與社會保險登記,此後還有註冊營業地點、記帳、稅務申報,以及只要實體存續就一直存在的薪資管理,再加上退出時的關閉成本。

EOR 不帶有任何這些固定成本。服務費按人計收,因此隨用工人數增長,而實體則在團隊壯大時把固定成本分攤到更多人身上。因此,隨著用工人數上升,天平會逐漸傾斜,而具體在何處傾覆,取決於您自有實體的成本高低。要為您自己的情形找到那個臨界點,請用上文比較部分所述的同一方法把兩邊的總額都算出來:法定雇主繳費在兩種方式下完全相同,因此真正的差別在於服務費與實體固定營運成本之間的對比。
## 加值稅在越南如何適用於 EOR 費用?

8% 的加值稅適用於整張帳單——總薪資、法定繳費與服務費三者合計——而非僅適用於服務費。

其原因在於法律結構,而非開立發票方式的選擇。在勞務再派遣的安排下,Nhân Kiệt 是該名勞動者在法律意義上的雇主。因此薪資是 Nhân Kiệt 自身的用工成本,而整份契約價值都是服務收入。這裡並不存在可以切分出來的「代客戶支付」部分。

這值得片刻留意,因為這正是 EOR 費用與薪資外包費用真正不同之處。在薪資外包之下,您自有的實體仍是雇主,薪資是代您支付的,加值稅僅就服務費課徵。而在 EOR 之下則無法如此,因為並不存在一個屬於您的實體來讓薪資歸屬其中。

其實際後果是:在總薪資 20,000,000 越南盾時,僅就服務費課徵的加值稅為 208,000 越南盾,而就整張帳單課徵的加值稅為 2,184,000 越南盾。若某供應商向您報出第一個數字、卻按第二個數字開立發票,那麼他給您的並不是一份可用於編列預算的數字。

8% 這一稅率本身,是依 第 204/2025/QH15 號決議、並由第 174/2025/NĐ-CP 號法令實施的一項減徵稅率,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除非再次延長,否則該稅率將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恢復至 10%——這值得納入任何跨越今年的預算。

EOR 費用中不包含哪些內容?

以下是直接轉付的項目,它們對您而言是真實的成本,但並非供應商的費用,也不應被當作費用來呈現:

您應當追問哪些隱藏成本?

只有當邊界可比時,價格才可比。以下這些問題會在您簽約之後改變最終數字:

如何在不同供應商之間比較 EOR 費用?

為每一家供應商、以相同的幣別、在相同的薪資水平上,算出同一個總額。具體而言:

一家供應商若無法告訴您兩個繳費上限中哪一個適用於哪一項繳費,那麼它並沒有在做您所購買的那份合規工作。這個問題是比價格本身更好的盡職調查檢驗。在我們的越南 EOR 選擇盡職調查檢查清單中有更完整的版本。至於具體職位——從工廠技術員到國家經理——的全年總成本,見各職位的越南 EOR 成本

透過 EOR 終止一段聘僱關係要花多少錢?

Nhân Kiệt 不收離職手續費,也不收終止費。剩下的是依法應付給員工的款項,按成本直接轉付:

對於越南籍員工,遣散費通常為零,因為每一個已由失業保險涵蓋的年度——失業保險自 2009 年起即屬強制——都會從計算中扣除。對於外籍員工則相反:外籍員工不在失業保險體系之內,因此沒有可扣除的部分,應從一開始就為每一年服務編列半個月薪資的遣散費。

提前通知期由契約類型決定:無固定期限契約至少 45 天,12 至 36 個月的契約為 30 天,12 個月以下的契約為 3 個工作日。這些天數照付工資,它們屬於任何離職預算的組成部分。

還有一個值得了解的費用後果:違法終止代價高昂。《2019 年勞動法典》第 41 條要求雇主恢復員工的工作、支付其未獲准工作那些天的工資與繳費,並額外支付至少兩個月的工資。一家負責任的 EOR 會拒絕在沒有合法理由與正確通知期的情況下執行終止,正是因為它作為具名雇主承擔著那份責任。

外籍員工的 EOR 如何定價?

外籍員工另行報價,而有三個理由說明這並非一種隱藏附加費的方式:

EOR 以哪種貨幣定價?

價格以越南盾進行報價與開立發票。本頁面上出現的美元等值數字僅為參考性折算,並已作取整處理。

以外幣透過銀行轉帳付款是可行的,並且在此處合法,原因很具體:EOR 是提供給作為非居民的外國公司的,而第 32/2013/TT-NHNN 號通知第 4 條第 16 款第 b 目——經第 03/2019/TT-NHNN 號通知補充——為《外匯條例》第 22 條中的一般性禁止規定設立了一項例外。這項例外關乎客戶是誰,而與契約如何冠名無關。

以越南盾報價、以美元結算,意味著匯率波動由進行兌換的一方承擔。對任何向您報出固定美元數字的供應商,都應追問其背後的越南盾金額是按什麼匯率、在什麼時點鎖定的。

日後當您自設實體時,定價會發生什麼變化?

對於將員工轉入您自有實體這一轉移,我們不收取任何費用——沒有轉換費,沒有買斷費,也沒有解約費。

在操作上,與 Nhân Kiệt 的勞動契約終止,通常依《2019 年勞動法典》第 34 條第 3 款由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您的新實體簽訂一份新契約,社會保險的轉移在時間上妥善安排,使任何人的社會保險都不致中斷。唯一涉及的款項,是任何終止都會觸發的法定結算,按成本直接轉付。對於外籍員工,還應為一份以您實體名義辦理的新工作許可證編列預算:許可證不會隨之轉移到另一個雇主名下。

從那一刻起,持續性成本不再是一筆 EOR 費用,而變成您自行營運後勤事務的成本——或者是在保留實體的同時將薪資外包的成本,那是另一條截然不同、且要小得多的開支。

法律路徑會影響價格嗎?

法律路徑決定了這一價格在合法範圍內究竟可以涵蓋哪些內容,而這一點比表面上的數字更為重要。

越南沒有專門針對 EOR 的法律框架。這一安排必須落入兩條現有路徑之一,而它們並不能互相替代:

若結構錯誤,客戶方可能被直接處罰——依第 283/2026/NĐ-CP 號法令第 19 條第 2 款,對組織的罰款最高可達 100,000,000 越南盾,該法令自 2026 年 9 月 10 日起取代第 12/2022/NĐ-CP 號法令。一份在簽約前未確定安排屬於哪條路徑的報價,是在為一個無人核驗過的結構報價。Nhân Kiệt 持有第 15/2019/SHCM 號勞務再派遣許可證,以及第 22139/2023/45/SLĐTBXH-VLATLĐ 號就業服務許可證,兩者均由胡志明市簽發。

簽約前的一份簡短清單

Nhân Kiệt 自 2009 年 4 月起在越南經營薪資與聘僱業務,為超過 500 家客戶公司在 34 個省市管理超過 40,000 名勞動者,並公開刊載其 EOR 價格,而非按需報價。員工可在 5 到 7 個工作日內到職,而設立一個法人實體通常需要 2 到 6 個月。

您可以借助我們免費的越南薪資計算器,在任意薪資水平上自行測算雇主一方的數字——它會正確套用兩個繳費上限,而這是多數線上計算器所做不到的。完整的服務說明,包括各條法律路徑以及三十個問答,見越南 EOR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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