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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加班費怎麼算2026:夜班、假日與免稅
作者 Nguyễn Quốc Trung — 副總經理 · 更新於
自2026年起,越南的加班費仍至少為平日150%、每週休息日200%、國定假日與農曆新年300%;夜間工作至少再加30%,而夜間加班則再加20%,因此假日夜間工作的最高係數可達390%(《2019年勞動法典》第98條,第45/2019/QH14號)。加班時數上限為每月40小時、每年200小時(第107條),疫情時期每月60小時的標準已不再適用。
2026年最大的變化是:自2026納稅年度起,依法定標準支付的加班費與夜班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109/2025/QH15號第4條第8項)。本文寫給需要正確支付加班、夜班工資並準確認列成本的經理、人資與會計人員,內容依據截至2026年9月生效的規定整理。
2026年越南加班費要付多少百分比?
勞動者加班時,平日至少可領時薪單價的150%,每週休息日200%,國定假日、農曆新年及有薪休息日則為300%,依《2019年勞動法典》第98條第1項a、b、c款辦理。這是最低標準:企業可以支付更高,但不得低於此數。
這些百分比都套用在目前所做工作的時薪單價上。依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5條第1項a款,該單價等於當月、當週或當日的實付工資除以實際工作時數,且不包含加班費本身、夜班加給、假日與春節工資、獎金、班中餐費,以及油費、電話費、住房等補助。正確算出時薪單價,是後面所有係數都能算對的關鍵一步。
| 加班情形 | 最低係數 | 依據 |
|---|---|---|
| 平日 | 150% | 第98條第1項a款 |
| 每週休息日 | 200% | 第98條第1項b款 |
| 國定假日、春節、有薪休息日 | 300% | 第98條第1項c款 |
| 夜間工作(加給) | +30% | 第98條第2項 |
| 夜間加班(加給) | +20% | 第98條第3項 |
| 每週休息日夜班 | 270% | 第145/2020號議定第57條 |
| 國定假日、春節夜班 | 390% | 第145/2020號議定第57條 |
越南夜班與夜間加班工資怎麼算?
夜間工作時間從當日22時算到隔日6時(《2019年勞動法典》第106條)。勞動者於夜間工作,至少可再領正常工作日時薪單價的30%(第98條第2項);若該夜間時段同時屬於加班,則再加20%,並以同類日別的日間時薪單價為基準計算(第98條第3項)。
必須分開兩種情形,因為金額不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上夜班(不屬於加班),領100%加30%,即時薪單價的130%,依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6條辦理。夜間加班則依第57條加總三部分:該日別的加班係數,加上30%的夜間加給,再加上以該日別日間時薪單價計算的20%。
用來計算那20%的日間時薪單價,規定在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7條第1項b款:平日為100%(若勞動者先前已在日間加班則為150%),每週休息日為200%,國定假日、春節及有薪休息日則為300%。
假日夜間加班最多可領多少——300%還是390%?
在國定假日、春節的夜間加班,最高可領時薪單價的390%,由假日加班的300%(第98條第1項c款)、夜間工作的30%(第2項),再加上夜間加班的60%(第3項,即20%乘以300%)組成,依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7條辦理。換句話說,單獨的300%只適用於假日的日間加班;該時段落在夜間才會升到390%。
各類日別的加總方式如下:
- 每週休息日夜班:200% + 30% +(20% × 200%)= 270%。
- 國定假日、春節夜班:300% + 30% +(20% × 300%)= 390%。
- 平日夜班:150% + 30% + 20% = 200%,若先前已在日間加班則為210%。
「490%」這個數字只適用於按日計酬者。對這類人員,第98條第1項c款明確指出300%是「不含國定假日、春節、有薪休息日工資」,也就是說他們仍照領假日全額工資(100%),夜間加班時再加390%,合計約為一個工作日價值的490%。按月計酬者的假日工資已包含在月薪內,因此不再加計100%,最高仍為390%。因此不可對按月計酬者套用「490%」。
這裡的國定假日、春節是指勞動者可休假並照領全額工資的日子;2026年12天國定假日的完整清單(哪一天、星期幾、如何補休)請見2026–2027年越南國定假日:12天與假日工資。
越南每月最多可加班幾小時——40還是60小時?
2026年,加班時數上限為每月不超過40小時、每年不超過200小時;部分行業、職業與情形可安排到每年300小時(《2019年勞動法典》第107條)。曾經允許的每月60小時,只是第17/2022/UBTVQH15號決議在防治COVID-19疫情背景下的臨時措施,已於2023年1月1日失效,因此2026年不再適用。
除了月上限與年上限,法律還按日設限:單日加班時數不超過正常工作時數的50%;若按週計算工作時間,單日正常時數與加班時數合計不超過12小時;在國定假日、春節及每週休息日加班,單日同樣不超過12小時(第107條及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60條)。月上限與年上限是兩個獨立的限制,彼此並不矛盾:只要連續約七到八個月每月加班40小時,就會達到每年300小時。
可安排到每年300小時的行業包括生產、出口加工紡織、成衣、皮革、製鞋、電力、電子產品,農、林、鹽業、水產加工,發電、供電、電信、煉油、供水、排水,以及第107條第3項與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61條所列的其他若干情形。安排加班超過上限,即違反工作時間規定,可能依第283/2026/NĐ-CP號議定被處以行政罰;本議定關於社會保險違規的罰則,詳見2026年依第283號議定的社保罰款與追繳。
2026年越南加班費與夜班工資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不用。自2026納稅年度起,依法律規定支付的夜班與加班工資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所得,依《個人所得稅法》第109/2025/QH15號第4條第8項及第253/2026/NĐ-CP號議定第26條第1項辦理。這與舊規只免除高於日間時薪單價那一部分的做法不同。
第4條第8項原文列舉的免稅所得包括「夜間工作、加班的工資,以及依法律規定支付給未休假日的工資、工錢」。由於條文不再限於「較高的部分」,依《2019年勞動法典》第98條正確計算的加班費與夜班工資全額免稅。但有一個前提:加班必須合法——經勞動者同意且在時數上限之內。企業自行支付、高於法定標準的部分不予免稅:依第253/2026/NĐ-CP號議定第26條第3項,超出法律規定標準的部分計入勞動者的應稅所得。第26條第1項還要求企業編製夜間工作、加班的時間與已付金額明細表,留存於企業並在稅務機關要求時出示;若未另編明細表,則須以薪資表、考勤表、勞動契約證明。
就生效而言,第109/2025/QH15號法律自2026年7月1日生效,但居住個人薪資、工錢所得的相關規定自2026納稅年度起適用(第29條),也就是涵蓋整個2026年。2026年的五級累進稅率表與各項家庭寬減額,詳見2026年越南個人所得稅:全新五級稅率表;毛薪換算實領與保險繳納基數的方式,請見2026年薪資計算指南。
企業安排加班的實際成本包含哪些?
企業的加班成本等於加班時數乘以時薪單價,再乘以依日別與班別而定的150%至390%係數(《2019年勞動法典》第98條與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5至57條)。由於依法定標準支付的加班、夜班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勞動者可完整領到加給部分,企業也不會就這筆金額產生額外的代扣稅款。
以假設數字舉例說明:當月勞動者正常工作26天,每日8小時,即208小時;假設當月實付工資為10,400,000越南盾,則依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5條第1項a款的認定方式,時薪單價為50,000越南盾。以此單價計算,各情形下一小時加班費如下:
- 平日(150%):每小時75,000越南盾。
- 每週休息日(200%):每小時100,000越南盾。
- 國定假日、春節(300%):每小時150,000越南盾,按日計酬者另計假日工資。
- 正常時間內上夜班(130%):每小時65,000越南盾。
- 假日夜間加班(390%):每小時195,000越南盾。
這只是舉例;依第55條,時薪單價以當月實付工資除以實際工作總時數(不超過正常工作日數與時數)計得,因此每家企業、每個月都可能得出不同的單價。也要注意,加班費與夜班加給並不計入用來計算工資的時薪單價(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5條第1項a款),因此在比較各種排班方案的成本時,企業必須把這部分單獨計算,而不是併入基本工資。
越南企業安排加班需要哪些手續與文件?
企業必須取得勞動者對加班的同意(《2019年勞動法典》第107條第2項a款),確保不超過時數上限,且當每年安排加班超過200小時至300小時時,必須在實施之日起最遲15天內,以書面通知省級人民委員會所屬的勞動專責機關——2025年起為內務廳(《2019年勞動法典》第107條第4項;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62條;第283/2026/NĐ-CP號議定第24條)。
同意宜依第01/PLIV號表格另立書面,載明加班的時間、地點與工作內容(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9條);送交主管廳的通知則依第02/PLIV號表格(第62條)。除了勞動合規的意義,這套檔案也用於稅務:加班、夜班時數明細表是證明該筆加班、夜班款項依法免徵個人所得稅的依據(第253/2026/NĐ-CP號議定第26條第1項)。可安排到每年300小時的情形,規定在《2019年勞動法典》第107條第3項與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61條。
仁傑如何為客戶計算加班費與夜班工資?
仁傑為34個省市500多家客戶的40000多名勞動者,營運考勤、薪資計算、發放與合規的完整流程,並依《2019年勞動法典》第98條預先編碼150%至390%的加班係數矩陣。系統會自動銜接跨越午夜的夜班,控管每月40小時、每年200小時(法定列舉行業為300小時)的上限,並在超過前發出警示。
每個薪資週期都附上公式公開的Excel對帳表,讓客戶自行核對每一筆加班、夜班款項。加班與夜班部分依2026年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正確套用,並保存加班、夜班時數明細表以供結算之用。
夜班、假日的排班與薪資計算,由仁傑的薪資外包服務落實執行,每家企業的規章都會先編碼並試算,直到完全吻合才正式運行。
參考來源
- 《2019年勞動法典》(第45/2019/QH14號)——第98條(加班、夜間工作工資)、第106條(夜間時段22時至6時)、第107條(加班條件與時數上限);2021年1月1日生效
- 第145/2020/NĐ-CP號議定——第55至57條(加班、夜班、夜間加班工資公式)、第59至62條(同意、時數限制、通知省級勞動專責機關——內務廳);2021年2月1日生效
- 《個人所得稅法》第109/2025/QH15號——第4條第8項(夜間工作、加班工資免稅)、第29條(自2026納稅年度適用);2026年7月1日生效
- 第253/2026/NĐ-CP號議定——第26條(依法定標準支付的夜間工作、加班工資免稅;超出部分應稅;明細表)、第69條(自2026納稅年度適用);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第65/2013/NĐ-CP號議定
- 第17/2022/UBTVQH15號決議——第2條(在防治COVID-19疫情背景下每月超過40至60小時的標準);2023年1月1日失效
- 第283/2026/NĐ-CP號議定——第24條(每年加班超過200小時的通知;違反工作時間規定的處罰);2026年9月10日生效
本文整理相關規定供企業掌握方向,具體情況需要個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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